明朝百姓为何能忍受官府极度不公平的税收政策?

  有关古代赋税制度的资料繁多,有关明代制度的史料更是数量众多,但明人王士性在《广志绎》中的一段文字确实独一无二。这段文字长度超过数百字,无法进行删节,只能完整地引用如下:

天下赋税,有土地肥沃与贫瘠相距不远的情况,不知当时征派何以差别如此之大。初建国时,征税方式草草行事,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。后来,这种方式被一直沿袭下来。例如,真定辖五州二十七县,姑苏辖一州七县,不论其辖地面积,光是姑苏的粮食产量就已经是真定的五倍,苏州产粮量为二百三万八千石,而真定只有十一万七千石。明显可以看出江南和江北的差异。如果同样在江北地区比较,河间的繁华程度与登州的贫困程度相差极大,河间辖二州十六县,登州辖一州七县,相距几乎遥不可及,但河间的粮食产量仅有六万五千石,登州却达到了二十三万六千石。同样可以看出不同省份之间的差异。如果在同一个省份比较,汉中的两州十四县人口富庶程度比临洮的两州三县要高得多,这是一目了然的事实,但汉中的粮食产量只有三万石,临洮却高达四十八万石。同样可以看出不同道路之间的差异。如果在同一条道路上比较,顺庆和保宁的辖地都是两州八县,是相对均衡的,但顺庆的粮食产量为七万二千石,保宁却只有二万石。同样可以看出不同郡县之间的差异。如果在同一个郡县比较,即使是南充的同一片土地,铺设离城郭十里的地段,土地被步行方式计算,征收赋税也是根据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;但如果距离城郭二十里以外,赋税就根据田地的长度进行计算,不再使用步行的方式;如果距离城郭五十里以外,赋税就根据约定的数量进行计算,而不再使用长度来衡量。官方赋税没有固定数额,私人交易价格也没有固定期限,这是多么令人困惑啊!只有在太平盛世时,人民数量少而壮年较少,老年人和新生儿的相继更替,民众安居乐业,就觉得这种情况理所当然,尽管贫富差距存在,但人们没有自觉地察觉到。

  王士性(1547—1598年),浙江临海人,万历五年(1577年)进士,此后在河南、北京、四川、广西、云南、山东、南京等地任职,足迹遍及当时的两京十二省,是一位经历丰富、目光敏锐、游踪广泛的学者型官员。他将这些例子录入著作,自然说明这些例子的典型意义,以及此事在明朝赋税制度中有代表性。

  王士性列出五组例子,每组两个对象,都是实际情况与所承担的赋税额度相差悬殊,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具体理由:一、苏州府(在今江苏)与真定府(在今河北),后者辖5州27县,辖境约相当前者的5倍,但苏州承担的赋税是真定的17倍有余。如果折算为同样的辖境,则高达87倍。但两者分属长江南北,具有不可比性。二、河间府(在今河北)与登州府(在今山东),前者辖2州16县,后者仅1州7县,略低于前者之半。但后者负担的赋税额竟是前者的近3倍,如果按辖境大小折算更高至5倍半。但两者分属不同省,仍不可比。三、汉中府(在今陕西)与临洮府(在今甘肃,当时属陕西)。前者辖2州14县,后者仅辖2州3县,不到前者的三分之一,承担的赋税额却是前者的16倍,按辖境计就有51倍了。两府虽属同省,但毕竟还不在一个道,还不够有说服力。

  四、顺庆府与保宁府同属四川省川北道,辖境相邻,都是2州8县。但前者的赋税额是后者的3。6倍,惟一的理由或许是两者还不属一个府。五、四川南充一县之内,离城10里的地方是以“步”丈量单位的,赋税就按丈量结果征收。但离城20里的地方就是用绳子来量了,50里以外连绳子也不用,估计一下就行了。王士性认为,按常理是无法解释这样悬殊的差异的,只能是由于明朝初年政府草草核定,没有注意统一标准,以后竟无法更改。但由于天下太平,百姓们习惯成自然,以为各地的赋税额度本来就该有差异,所以相安无事。

  其实,王士性还没有把话说透,或许他不愿意说透。首先,百姓们固然只能服从官府的征收,但他们也未必知道各地存在的巨大差异。就是地方官,除非是主管全部财政收支的户部官员,也不见得能掌握这些数据。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就深知保守国家机密的重要性,这些数据都属机密,只能由官方在修史时公布。当地也只能在修志书时才会编入,一般要到60年甚至更长的年代之后。如果每年或定期发布全国及各地的赋税额度,恐怕没有那么太平。

  其次,王士性并没有比较各地的全部收支,比如在正常的赋税额度之外,还会有什么花样;又如各地是否都按照定额征收上缴,有没有豁免、折扣、补贴、返回等特殊政策;再如赋税额度相对高的地方,是否享有其他优惠,能否做到收支平衡。因为无论地方或百姓是贫是富,到他们实在负担不了时,表面的平衡就会被打破,无论是制度的改革,还是干脆连制定和执行制度的政府一起推翻。终王士性之世,他没有看到这样的剧变,但半个世纪后就发生了,在历史上又何止一次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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