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沫若口中的武则天:一代女皇,风华绝代 楹联:手握权杖,妖娆娇艳露寒心;临危受命,慧眼狡诈潜寥廓

武则天,一代女皇,风华绝代。手握权杖,妖娆娇艳露寒心;临危受命,慧眼狡诈潜寥廓。她在历史长河中独具风采,以其智谋与勇气统御天下,成就了一个霸气威严的帝国。在那个封建社会,她是少有的女性统治者,却展现出非凡的政治才能和统治能力。她的一生波澜壮阔,堪称中国历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女皇。

郭沫若口中的武则天:一代女皇,风华绝代
楹联:手握权杖,妖娆娇艳露寒心;临危受命,慧眼狡诈潜寥廓

山西吕梁市文水县南徐村北,武则天的家乡人为她建造了一座庙——则天圣母庙。慕名而去,有点失望,那个庙太小了,主要建筑只占据了一进院落,可看的古建不过一座大殿、两尊唐狮而已。古建之外,还有郭沫若先生题写的一副“集句”楹联,巧妙选取两句唐诗,完美诠释了武则天一生中的高光时刻。

沿正门进去,宋庆龄题词的则天像迎面而立。题词为:“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,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。”则天圣母庙作为全国唯一的女皇祀庙,1996年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乐楼檐下,高高悬挂着“则天圣母庙”匾额,两旁是钟鼓楼建筑。

则天庙乐楼(戏台),是一座卷棚顶式的明清建筑。据说舞台内壁上保存了清代后期至民国初年戏剧演出题记71条,是研究地方戏剧史的珍贵资料,可惜戏台内部不开放,无缘一览。

穿越乐楼下门洞,则天庙的核心建筑——正殿,就在眼前。则天庙正殿始建于唐代,现存结构是金皇统五年(公元1145年)重建的,属宋金建筑中的杰作。大殿建筑外观雄伟,用材粗壮,造型奇特,结构精巧规整,手法古朴苍桑,顶部坡度举折平缓,出檐深远,保存了唐代建筑的风格。大殿内梁架、斗栱、门窗、门墩等均属金代遗物。

殿内正中置神龛,神龛装饰彩绘富丽堂皇,斗拱制作精美。武则天彩塑头戴金色凤冠,身穿云纹霞帔。她宽额广颐,面目慈祥,怀抱如意,端坐于龛中。神龛上方有一条悬塑行龙,头小颈细,前腿腾飞,后腿猛蹬,据说是武则天以女人身份登基称帝的典型象征。

正殿门之两侧,悬挂的正是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的楹联:“六宫粉黛无颜色;万国衣冠拜冕旒”。上联取自白居易《长恨歌》,下联取自王维《和贾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》。遥想当年,武则天从一位后宫佳丽,步步为营成为皇后、天后,最终直接登基称帝。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,创造了人间奇迹……这副楹联,区区十四字,高度概括出武则天的传奇人生。虽是集合的唐人诗句,却堪称浑然天成的神来之笔,令人拍案叫绝。

对于武则天,郭沫若先生有着精深的研究,不仅多有诗词、楹联题咏,还曾以雄厚笔力创作一部历史剧《武则天》。1962年,《武则天》剧本单行本出版时,《我怎样写武则天》《重要资料十四则》《诗五首》《武则天出生在广元的根据》等作为附录收入其中。著名历史学家黄永年在《评郭沫若同志的武则天研究》一文中说:“郭沫若同志对于武则天,几乎是全盘肯定的,尤其肯定武则天在政治上的业绩,认为她的政权是‘获得人心的’,‘是得到人民拥护的’”。对此观点,黄永年先生认为值得“商榷”。关于这部“翻案”剧,史学界一直存在诸多争议,有学者甚至怀疑郭的创作动机“是不是带有明确的政治功利的目的性,即‘借颂扬武则天在吹捧江青”呢?

武则天,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,一千多年来,对她毁誉不一,迄无定论。所以,她当年留下一块无字碑任由多嘴的历史品玩,是甚为明智的。

据典籍记载,武则天生前常自称是“并州文水人”,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,是武氏家族在文水县的第八代子孙。北魏时,其祖先武洽官封五兵尚书、晋阳公,食邑于文水,赐田50公顷。其父武士彟是唐高祖李渊的开国功臣,历任并州将军右厢卫、工部尚书,封应国公。在唐太宗朝,历任豫州都督、利州都督、荆州大都督。其母杨氏,是隋朝宗室宰相杨达之女,自幼笃信佛教,受戒立志事佛,有很高的文化素养,42岁嫁武士彟为继室妻子,生有三女,武则天是其次女。

贞观九年(635年)李渊病逝不久,其父武士彟也因病而亡。这年十二月,年仅十二岁的武则天和家人护送武士彟灵车回到老家文水南徐村。武则天随柩回乡葬父,应该是她首次回故乡。《永乐大典》文水部分有“武后凿井给养,井至幽深,后一朝水溢,平流东南,注文水”的记载,这一工程很可能就是武则天在村守孝期间所为。

则天圣母庙后院,陈列一对巨型蹲式石狮。据介绍,石狮通高4.47米,重26吨,雕刻手法较为写实。它头披卷毛、张口扬颈、四爪强劲有力;它身躯后蹲,凛然挺拔,神态威武。底座四周,刻有祥云、仙鹤等吉祥图案,具有典型的唐代石狮特征,是山西省出土最大的一对唐代石狮。

据考证,武则天之父武士彟的陵墓——昊陵,就在文水县南徐村西山脚下。山西省文物专家组认定,这对石狮属唐代文物,应是端立在武士彟墓东门两侧的守护之物。此次发现,为武士彟本人及其墓葬提供了重要线索与实证。

作为全国唯一的女皇祀庙,山西文水则天圣母庙1996年列入国务院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« 上一篇
下一篇 »